作者: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扈永顺
“从二〇二〇年到二〇三五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那时,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将大幅跃升,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十九大报告指出了2020~2035年的阶段性目标——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强调要通过“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转变成现实生产力的重要途径,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科技支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举措。
1985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拉开了科技体制改革的大幕,改革的着力点,就是要解决科技与经济“两张皮”问题,使科技真正为经济建设服务。
经过30多年的发展,科技服务国民经济主战场取得了重要成绩,科技与经济脱节的现象得到有效缓解。但总体上看,科研成果转化率仍偏低,科技对经济和社会的支撑能力仍待提高。
上海市委党校教授陈勇鸣分析认为,政府对科技成果转化缺乏规范的政策配套,加上科技成果转化的高门槛、高风险、高不确定性特点,成为转化成功率低的重要原因。
科技与经济脱节问题有所改观
改革开放之前,我国的科研体系相对独立、封闭,这也导致科技与经济脱节。
“30年前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问题非常突出,搞科技的人不关注经济,这是计划经济体制带来的问题。”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产业科技发展研究所所长刘峰告诉《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为解决这一问题,中央对科技体制进行改革,引导科技工作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中央先后发布了《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2006年发布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一系列行动部署使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得到深入推进,科研人员积极性得到调动,科技成果加速产业化,科技与经济“两张皮”问题得到改观。
“现在,创新驱动发展是大势所趋,科技成果转化面临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的强烈需求。”刘峰介绍说,近年来,我国创新资源投入持续增加,知识产出能力显著增强,企业创新能力不断提高,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的贡献日益突出。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发布的《国家创新指数报告2016-2017》显示,中国国家创新指数排名已升至第17位,是唯一排名进入前20位的发展中国家,与创新型国家的差距进一步缩小。
该报告显示,2015年中国R&D(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2275.4亿美元,占全球的15.6%,位居美国之后排第二位;当年研发经费占我国GDP比重达到2.06%。
据科技部提供的数据,2016年全国技术合同成交额同比增长15.97%,达到11407亿元,首次突破1万亿元大关。从分布领域看,技术交易主要聚焦在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领域,占成交额的80%。从交易主体看,高校院所的技术供给积极性增强,成交技术合同增幅达21.78%;企业成为技术吸纳的主体,吸纳技术占交易总量的76.91%。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在企业与产业发展中得到转化应用。
2016年11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同样显示:修订后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为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注入了新的活力。科研人员和科研单位转化科技成果的热情高涨,科技成果转化数量显著增长。仅2015年,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就输出技术合同9.8万项,成交额达874.7亿元。
转化难题犹存
“科技发展超前于经济是必然规律,我们应该全面认识科技成果转化这一难题。”刘峰表示,在认可成绩的同时,我们仍不能忽视科技成果转化的短板。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最后一公里问题,是最大的问题。一项成果在科学家眼里完成了,得到了科技同行认可、发表了论文、有高引用率,但这离实际应用、离对经济做出实质性的贡献,还有相当的距离。”中科院科技促进发展局局长严庆向《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表示。
我国高校、科研机构的科技成果丰富且总量逐步增加,但转化数量仍然偏少,转化成功率高的科技成果更是稀有。“高校的技术发明很多是闭门造车,不适合我们现实需要。”一位企业主告诉记者。
高校、科研机构供给能力不足、科技成果实用性不强,科技供给的质量和水平都有待进一步提升。
“用财政资金的研发项目,转化落地成功率并不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副研究员李燕坦言。
传统体制下,科研活动主要由实力雄厚的高校、科研单位承担,国家财政资助的科研设施和科技成果在内部封闭运行,由于不需要经历市场竞争,高校、研究机构的科研活动动力不足,难与市场贴近。
“科研人员对成果的创新性、市场应用性重视不够,研究成果与企业需求和产业技术发展有较大差距。”陈勇鸣分析说,现行考核体系下“重研发、轻转化”、“重论文、轻专利”等现象仍然存在,这导致科研人员片面追求发表论文的数量,对成果转化积极性不高。
李燕认为,现在不是单纯的就转化谈转化,而是要面向市场,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中要承担主体作用,形成科技成果从研发到市场化的渠道。
“但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不强,积极性不高。国企大而不强、外企强而不为、民企长而不大。中小企业大多处于产业低端,对成果转化‘有心无力’。”陈勇鸣说,企业吸收技术尤其是高新技术的能力与动力不足是科技成果转化短板之一,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难以发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也指出,不少企业创新意识不强,研发投入强度偏低。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约为0.9%。企业创造、吸纳、运用科技成果的能力不足,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还需要进一步增强。
“具体来看,在解决科技成果小试、中试,一直到社会资金进入的这一过程,还有很多问题需要探讨。”严庆说。
推动转化亟须政策细化
10月20日,科技部副部长王志刚在十九大新闻中心接受采访时提到,我国走的是一条以人才强、科技强带动产业强、经济强、国家强的道路。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
为激发科技人员转化科技成果的积极性,近年来一系列针对性政策陆续出台。王志刚提到,过去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后,个人可能不一定有太多利益。修订后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明确规定,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的50%以上要奖励科研团队,提高他们的积极性。
2016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鼓励科研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获得合理收入,加强科技成果产权对科研人员的长期激励。
为建立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岗位管理和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中科院与科技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新时期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指导意见》,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绩效作为相关院属单位创新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为院属单位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鼓励科技人员投身双创提供政策保障。
李燕认为,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政策落地极为重要,尤其是高校和研究机构对科研人员参与成果转化的支持政策要落实到位。
受访专家建议,政策的落实需要建立细化的措施,在高校、科研机构管理方面,需理清个人与集体、院系与学校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建立激励机制,保障对产学研做出重大贡献的个人的权益。另一方面,在职称评定方面,亟须建立符合社会需求的转移转化人才评价体制。
“好的科技成果总是稀缺的,想要的企业很多,但科技创新很多是失败的。”刘峰认为,多数情况下,企业并不具备单独的研发能力。企业能否带动高校、科研机构以及金融、投资等机构参与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目前看来还存在困难。
例如,虽然高校、科研单位和企业之间往往能够以协议的方式建立合作关系,但“貌合神离”现象突出,科技成果与产业应用脱节的问题尚未解决。
“科技成果转化需要产、学、研、用共同推动。”严庆说。
李燕同样认为,企业承担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作用,就要在企业与高校、研究院所之间建立通道,搭建产学研平台。改变以前仅拿科技成果找市场的单向模式为市场与科技成果互动的双向沟通。
在广州市,企业可以联合大学申请技术攻关,促进了高校与企业对接。“我们对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单位有鼓励政策、项目支持。技术成果在广州转化成功,企业会得到政府的补贴。对中小企业来说,还有创新券的支持。”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副主任王越西告诉记者。
“已有科研成果往往与需求不搭界,我们便针对企业提出的需求,组织专家进行集体攻关。”广州市科协副主席陈爽告诉记者,“有时候企业不知道需要什么技术,我们也会组织专家与企业讨论,帮助企业发现自身需求,打通成果转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我们鼓励科技人员跟企业合作,或者自己办企业。一些著名高校、科研院所的知名教授也想办企业,但是缺乏企业经营管理经验。可以让有经验的人来办,教授还在实验室里面搞科研,但他有股份,有话语权。”王志刚说。
“不能狭隘地理解为科技人员下海办公司就是双创。”严庆认为,科研人员怎么把握市场,怎样具有企业家精神,这些都需要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