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处

一、工作职责:

1.负责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博士、硕士学位点的组织申报及定期评估。

2.负责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与管理、考核与评优、就业、档案及相关安全工作。

3.负责联合培养研究生和实习生的管理,研究生会管理。

4.负责导师队伍建设及学位委员会日常工作。

5.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二、联系方式:

电话:0512-69588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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