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与发展处

一、工作职责:

1.负责研究所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阶段性发展规划,对接国家部委、中国科学院和地方政府部门规划编制工作。

2.负责研究所重大/重点项目指南策划、重大平台和重大项目(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先导专项等)组织申报。

3.负责课题组设置、考核及调整,协调各科技处室。

4.负责科技智库建设、战略咨询与建议,联络学术委员会、科研道德委员会和伦理委员会。

5.负责组织撰写全所科技业务工作的计划和总结,上报各类综合科研材料。

6.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二、联系方式:

电话:0512-69588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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