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上午,苏州医工所纪委召开了2020年度第四次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科学院纪检工作暂行办法》《中国科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审议了《中科院苏州医工所信访举报处理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稿,通报了近期信访举报处理情况。会议由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袁艳明主持。
会上,袁书记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对政务处分的种类、适用人员、程序等内容进行了重点讲解。袁书记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出台,有利于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监察制度,规范政务处分活动,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袁书记领学了院党组印发的《中国科学院纪检工作暂行办法》和《中国科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对所纪委及其工作机构的相关要求、所纪委在研究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主要工作职责等重点内容进行了解读。袁书记指出,这两个办法的出台,有利于所纪委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及中科院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加强研究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所纪委将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要求,结合研究所实际,有序指导开展研究所纪检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科研环境。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科院苏州医工所信访举报处理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稿,会议就信访举报的受理、处理流程等重点内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交流。袁书记指出,该实施细则的修订,是研究所贯彻落实《中国科学院纪检工作暂行办法》《中国科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的具体举措,有利于进一步规范研究所信访举报处理工作,强化对违纪违法行为的审查和处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会议还通报了近期信访举报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