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医工所召开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报告会

作者:赵鹏 时间:2016-09-09

  99日上午,苏州医工所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报告会在A3-616会议室举行。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副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党支部书记等20余人参加了会议,党委书记、副所长邓强作专题报告。 

  邓书记从背景介绍、制定过程、四大亮点、说明解读、具体内容及中国科学院相关规定等方面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了详细的解读。他指出,《条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项制度安排,其内容简明扼要,执纪目标明确、重点突出、要求严格,是全面从严党的重要制度遵循,是管党治党的新利器。《条例》聚焦从严治党,明确了各级党委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再次拧紧了管党治党的螺丝,为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提供了有力武器。《条例》聚焦从严问责,彰显履职担当主题,强调失责必问,紧盯“关键少数”,警示党员领导干部在岗尽责、在岗担当。《条例》聚焦制度管党,从严从实扎牢制度笼子,是中央推进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的制度创新。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为全体党员学习贯彻《条例》带好头、做示范。要讲政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不断增强看齐意识。要讲规矩,严格执行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要讲担当,面对急难险重任务,敢于靠前指挥、担当尽责、破解难题。所纪委要对照六种失职失责情形,梳理研究所可能存在的问题,严格执纪问责,发挥震慑效应。要压实基层支部责任,在全所形成履职尽责、担当有为的良好氛围,以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所党委和各党支部要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真正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纪监审部门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勇于执纪问责,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落实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通过学习,全体党员干部纷纷表示,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问责条例》,不忘初心,增强“四个意识”,增强法治观念,提高办事的能力,以身作则,做到深学、细照、笃行,敢于较真碰硬,激发担当精神,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地见效。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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