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医工所举行2015年新聘中层干部任职廉政谈话暨党风廉政建设个性化责任书签订仪式

作者:赵鹏 时间:2015-10-16

  1016日上午,苏州医工所举办2015年新聘中层干部任职廉政谈话暨党风廉政建设个性化责任书签订仪式,所长唐玉国,党委书记、副所长邓强,新聘任的各管理部门和研究室中层干部等20余人参加了会议,邓强书记主持会议。

  唐玉国所长首先代表所领导班子和所党委对新晋中层干部表示祝贺他指出,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从点点滴滴中关心职工生活;新任所中层干部在履行好部门职责的同时,必须积极落实“一岗双责”,履行好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职责。

  邓强书记围绕“正确认识中层干部的岗位角色”,“如何做好中层管理工作”以及“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好的几个关系”三个主题与新晋中层干部们展开了深入的交流,并要求新任中层干部要做到以下四点;一要勤于学习,加强自身修养,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有针对性地学习掌握做好领导工作、履行新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各种知识。二是要严于律己,坚持廉洁从业,严格遵守“廉洁从业”、“职业道德”以及“科研道德”的准则,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和“五个必须”要求,规范自己日常工作的一言一行;第三,务必要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四是踏实工作,认真履职尽责。

  随后邓强书记明确指出了与会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所长(法人代表)承担反腐倡廉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书记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要责任;纪委书记要围绕中心工作谋划、推进执纪监督问责;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职责范围内反腐倡廉建设领导责任;各管理部门和研究室负责人是本部门反腐倡廉建设第一责任人,对业务范围内的科研和管理活动中的反腐倡廉建设承担管理和监督责任。并根据责任不同确定了签订范围主要包括:所长和副所长,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所长和各管理部门及研究室第一负责人;各研究室会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分别与课题组签订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书。

  最后,唐玉国所长分别与各相关负责人签订了个性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他指出,个性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签订是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入推进我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抓手;是提升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意识,落实反腐倡廉责任,保障和促进我所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他还对全体中层提出要求,希望大家能够廉洁自律,以身作则,认真部署部门廉洁建设工作,做到层层落实、人人有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会议现场

   签订仪式

   廉政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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