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接苏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表彰2012~2014年度苏州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的决定》(苏文委〔2015〕5号)文,苏州医工所喜获2012-2014年度苏州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苏州市文明单位三年评选一次,苏州医工所继2009—2011年度之后,再次获此殊荣。
苏州医工所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所党委经常组织学习活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和弘扬“追求真理、服务国家、造福人民”的科技价值观,广泛开展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研究所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得到了全所职工、研究生和地方政府的认可。
苏州医工所将再接再厉,积极围绕中心工作,更加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实现“四个率先”的奋斗目标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