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取消各人才项目申报年龄限制 高新区优化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实施办法

作者: 时间:2020-05-06

  我和我的团队获批了省双创团队,获得省扶持资金300万元,高新区配套扶持资金300万元。这些资金对我们帮助很大。我们可以根据项目进展调配这些资金,从而更好地实现我们的科研梦想。中科院苏州医工所所长助理史国华表示。日前,为进一步增强政策实施的精确度和有效性,高新区对《苏州高新区关于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优化。《办法》中明确,高新区将放宽领军人才评选条件,取消各人才项目类别年龄限制,并调整类别、加大支持。将原政策中重点创业团队改为重点创新团队,并将其内涵扩展为创新和创业两类。在资助力度方面,将对标省双创团队申报条件中要求地方给予300万元以上的支持,调整为根据评审情况分三个档次,分别给予400万元、500万元和600万元项目经费。 

  史国华告诉记者,他和他的团队致力于光电联合血管成像在脑胶质瘤诊疗中的应用研究。所谓光电联合成像就是用光学的方法找到肿瘤血管与正常血管的的特定交接区域,然后原位取样特定的样本,再用电子显微镜进行超微结构的观察。采用这种方式可以很好地活体找出正常和异常的血管边界,为肿瘤手术切除提供便利的切缘判定。而且采用光学造影不需要使用造影剂,对身体没有过多的伤害。同时结合电镜的微观成像,还可以分析脑胶质瘤瘤血管周边所有的细胞形态与超微结构,为肿瘤的分级评价,提供更精确的影像学数据支撑。通过光电联合成像的方案,就可以有效的结合微米级分辨率的介观组织成像与纳米级分辨率的微观结构成像。通过这两个层面、多元的数据信息去揭示脑胶质瘤的血管新生状况和变化规律,为脑胶质瘤的诊疗提供依据。”史国华对记者表示,“目前,大概2年左右的时间,项目进展较为顺利,已经完成光学成像导航设备的研发,并在设备上集成了光学血管造影成像功能。目前,已进行动物实验。在研发过程中,还拓展了设备的应用范围,成功应用于外科手术领域。与此同时,我们的电子显微镜平台成像中心已经对外运营,非常感谢高新区的扶持。 

  《办法》中明确,对于获批的重大创新团队:根据评审结果,高新区将给予1000-5000万元项目经费;给予领军人才200万元、团队成员100万元安家补贴。根据项目实际需求,提供不超过2000平方米的办公启动场所,给予3年全额租金补贴。针对诺贝尔奖获得者、海内外院士、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得者等国内外一流人才(团队):按照一事一议给予支持,单个项目综合扶持不低于5000万元,上不封顶;针对地方培养的院士,将给予院士200万元奖励,给予培养单位500万元奖励。 

  对于领军人才(团队)中的重点创新团队,根据评审结果,高新区将给予400万元、500万元、600万元项目经费;针对创业领军人才(领军),根据评审结果,将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项目经费;针对创业领军人才(孵化),将给予50万元项目经费; 

  针对创业领军人才(成长),立项后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立项奖励;立项后2年内,企业每年主营业务收入保持30%的增长(或年均复合增长达30%)且研发投入保持10%的增长,按照上年度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部分的10%,连续2年给予成长奖励;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针对创新领军人才,根据评审结果,将给予50万元、100万元项目经费。此次出台的《办法》中调整了创业领军人才资助档次。原政策中创业领军人才根据评审情况分两个档次,分别给予100万元和200万元项目经费;修订后,对于创业领军人才(领军)增加300万元资助档次。取消创业领军人才(孵化)中20万元、30万元资助档次。高新区科创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同时,《办法》中明确,提升了安家补贴支持力度。由购租房补贴改为货币化补贴;重大创新团队安家补贴由原来的每人100万元调整为领军人才200万元、团队成员100万元;创新领军人才安家补贴由原来的50万元调整为50100万元2个档次。对于重点创新团队,将提供不超过500平方米的办公启动场所,给予3年全额租金补贴;对于创业领军人才(领军),将提供不超过200平方米的办公启动场所,给予3年全额租金补贴;对于创业领军人才(孵化):提供不超过100平方米的办公启动场所,给予3年全额租金补贴。 

  《办法》还明确增加创业领军人才绿色通道。在优化原绿色通道基础上,对于已获得投资机构500万元以上投资并实际到位的项目,或获得举荐专家推荐的人才,符合申报条件的,经审核认定,可列入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 

  此外,所有立项项目还可以享受创业股权投资、科技贷款支持、贷款贴息等相关扶持政策。根据项目需求,经论证审批后,可由高新区风险投资基金对项目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股权投资,也可参照其他投资机构跟进投资;根据项目需要,经评审,可获得不超过2000万元的政策性科技贷款;根据项目情况,项目合同期内提供一定比例的贷款贴息;其配偶、子女户口可随迁至高新区,子女入学可享受高新区居民待遇;对有土地需求的项目,优先提供土地。 

  “出台此《办法》希望可以更好地高水平打造创新引领发展示范区,做强科技创新主阵地,加快引进、集聚科技人才来高新区创新创业,助推高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区科创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夏燕燕) 

(来源:http://www.snd.gov.cn/snd/xwzx/20200506/c8b6e4fa-ddee-4b30-a6eb-f313cd3e01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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