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医工所2018年博士研究生(统考)综合考核工作方案

作者: 时间:2018-04-17

  为规范2018年秋季入学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确保考核工作的有效性,依据上级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结合我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等全面考量,择优选拔,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1.我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2.综合考核的要求、评分标准和办法,需经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批准后,在复试中严格执行。  

  3.5名以上研究生导师组成面试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面试,其中面试考核小组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名。 

  三、报到 

  集中报到时间:423日下午14:00—16:00 

  地点:苏州医工所A3520房间 

  办理以下事项:  

   1.报到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领取《准考证》。  

   2.应届硕士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原件(需注册),非应届硕士毕业生交验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 

  四、笔试 

  英语考试时间: 4249:00—12:00 

  业务课一考试时间:42413:30—16:30 

   业务课二考试时间:4259:00—12:00  

  考试地点:中科院苏州医工所A3701报告厅。 

  说明: 

  1.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参加考试。 

  2.考生自备铅笔、橡皮、钢笔、无存储和编程功能的计算器等考试用具。 

  3.说明:以上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时间:4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面试地点:苏州医工所A3-705会议室 

  面试名单顺序:按姓氏拼音排序 

  说明:以上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面试包括专业素质测试、综合面试二个部分组成,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一)专业素质测试(100分)  

  要求每位考生事先准备约20分钟的学术报告(以PPT形式),内容包括英文个人介绍;硕士期间的科研工作;个人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专长等;博士期间拟从事研究方向的相关文献综述、研究设想、研究方案等。面试评审小组成员针对考生的学术报告提问,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创造力和潜力。为测试考生英文听、说等能力,部分问题提问将会以英文对话方式进行。  

  (二)综合面试(100)  

  主要考察考生掌握专业知识的深度、广度以及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思维、逻辑能力;应变反应能力;表达能力;科研潜力等。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及心理状况等方面。  

  (三)政治审查  

  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学生办公室出具,非应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报到时提交(下载附件一后填写,需加盖公章并密封)。 

  六、总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x20%+专业素质测试成绩x60%+综合面试成绩x20% 

  七、体检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检查。考生可就近到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于报到时提交体检报告(体检时间需在复试前一周内)。   

  2.体检必查项目为:一般情况(身高、体重、血压、脉搏);内科、外科、五官科常规检查;胸部放射性检查;肝功能检查(ALTAST)。   

  八、录取  

  1.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批。  

  2.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及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无论最终总成绩高低,一律不予录取。 

  九、公示与争议解决办法  

  1.拟录取考生名单在综合考核工作全部结束后对外公布,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  

  2.考生如果对综合考核结果持有异议,需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我所招生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同意后予以复核,并于5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答复。  

  3.投诉和监督举报电话:0512-69588025  

    中科院苏州医工所人事教育处  

    2018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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