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确保复试工作的有效性和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依据上级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1.我所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2. 复试的要求、评分标准和办法,需经所招生领导小组讨论批准后,并在复试中严格执行。
3.5名以上研究生导师组成面试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面试。
三、复试时间、复试工作安排
1.复试时间:5月3-4日
2. 复试工作安排:
5月3日笔试(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下周寄出);
5月4日下午1点面试(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内容
面试包括专业素质测试、综合面试二个部分组成。
(一)专业素质测试(100分)
要求每位考生事先准备约20分钟的学术报告(以PPT形式),内容包括英文个人介绍;硕士期间的科研工作;个人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专长等;博士期间拟从事研究方向的相关文献综述、研究设想、研究方案。面试评审小组成员针对考生的学术报告提问,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创造力和潜力。为测试考生英文听、说等能力,部分问题提问将会以英文对话方式进行。
(二)综合面试
主要考察考生掌握专业知识的深度、广度以及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思维、逻辑能力;应变反应能力;表达能力等。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及心理状况等方面。
(三)政治审查
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学生办公室出具,非应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报到时提交(下载附件一后填写,需加盖公章并密封)。
五、体检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检查。考生可就近到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于报到时提交体检报告(体检时间需在复试前一周内)。
2. 体检必查项目为:一般情况(身高、体重、血压、脉搏);内科、外科、五官科常规检查;胸部放射性检查;肝功能检查(ALT、AST)。
六、录取
1.所招生领导小组综合考生复试成绩、初试成绩、本科及硕士期间学习和科研成绩、工作业绩等,最终确定录取名单。
2. 复试成绩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无论最终总成绩高低,一律不予录取。
七、公示与争议解决办法
1.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对外公布,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
2.考生如果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需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我所招生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同意后予以复核,并于4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答复。
3.投诉和监督举报电话:0512-69588036
中科院苏州医工所人事教育处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