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大学/中科院苏州医工所2015年招收联合培养硕士生相关事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3-04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生物医学工程、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生物学及光学等相关专业。 

  预计招生人数10人。 

  申请调剂上海大学联合培养的考生,要求原报考专业为学术型硕士专业。 

  二、培养方式 

  1. 上海大学/苏州医工所联合培养硕士生学费缴纳及奖助学金评定按照上海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2. 合培生的学籍、论文答辩、学位授予和就业派遣等工作由上海大学主要负责,中科院苏州医工所配合管理。即第一学年主要在上海大学完成学位课程学习,二、三年级主要在中科院苏州医工所开展科研和学位论文工作,而后由上海大学和中科院苏州医工所联合组织论文答辩,由上海大学负责学位授予和就业派遣等事宜。 

  3. 合培生实行双导师制,高校及研究所各指派一名导师负责指导合培生学习和论文工作,科研阶段主要由中科院苏州医工所负责指导。导师的选择在复试时进行,考生不必提前联系导师。 

  三、联系方式 

  中科院苏州医工所人事教育处 

  联系人:毛志清 

  电话:0512-69588025 

  邮箱:maozq@sibet.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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