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上海大学招生专业 (一级学科) |
与医工所对应 的招生专业 |
招生名额 |
备注 |
物理学 |
光学工程 |
2 |
共计30人 接收调剂生 |
生物医学工程 |
生物医学工程及仪器仪表工程 |
23 | |
机械工程 | |||
仪器科学与技术 |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
生物学 |
|
5 |
二、培养方式
1、上海大学/苏州医工所联合培养硕士生学费缴纳按照上海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2、合培生的学籍、论文答辩、学位授予和就业派遣等工作由上海大学主要负责,中科院苏州医工所配合管理。即第一学年主要在上海大学完成学位课程学习,二、三年级主要在中科院苏州医工所开展科研和学位论文工作,而后由上海大学和中科院苏州医工所联合组织论文答辩,由上海大学负责学位授予和就业派遣等事宜。
3、合培生在学期间享受所在方的相关研究生待遇,即硕士生第一学年享受上海大学相应的学习、生活待遇,进入二三年级在中科院苏州医工所进行论文工作时,享受中科院苏州医工所相应的学习、生活待遇(与医工所研究生同等奖助学金待遇,入住所内研究生公寓)。
4、合培生实行双导师制,高校及研究所各指派一名导师负责指导合培生学习和论文工作,科研阶段主要由中科院苏州医工所负责指导。导师的选择在复试时进行,考生不必提前联系导师。
三、联系方式
中科院苏州医工所人事教育处
联系人:毛志清
电话:0512-69588025
上海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于海阳
电话:021-66133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