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科院苏州医工所2018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告

作者: 时间:2017-11-23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博士学位获得者应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严谨态度和献身精神。了解本学科的发展方向,系统和坚实地掌握与专业相关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实践研究和理论分析能力,并能结合与本学科有关的实际问题进行有创新的研究,可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工业企业中胜任教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或技术管理等工作。

二、招生方式

2018年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为:

1.本科毕业直接攻博(直博)

2.硕博连读

3.公开招考

三、直博

已被我所接收为本科毕业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依据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公示的报名、录取信息,无需参加本次网报。

四、硕博连读

拟申请硕转博的本校在读硕士生的网报事宜将在20184月前后另行通知,无需参加本次网报。

五、公开招考

2018年度我所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实行“申请考核制”,考生请于2017121日至2018115日,登录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招管理系统学生平台(http://xspt.ustc.edu.cn)注册报名信息并在线缴费(标准:240/人)。系统采用身份证号码注册,请务必如实填写,并牢记密码。考试方式选择“公开招考”,一旦注册,不予修改。

在线报名时,请选择考核科目“①1000 无②2000 无③3000 无”。

请事先仔细确认自己的报考资格,如果因为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考生个人行为造成不能参加考核,报考费不予退还。请根据系统提示仔细填报相关信息,注意维护信息合理格式和完整性,请勿使用非常规字符,因不当、不实填写信息引发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请考生务必如实填写有效的移动电话,确保联系畅通,并密切关注网报系统审核状态和相关提示。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剽窃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所规定的体检要求,心理正常。

3.申请者原则上应来自国内重点院校或所在高校学习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

4.申请者的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

5.专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在某一领域或某些方面有特殊学术专长及突出学术成果。

6.本科、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7.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英语水平较高。

8.定向生在学期间须以全日制非在职脱产培养。

(二)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我所和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三) 提交申请材料

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于2018131日前向我所人事教育处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请用A4 纸并按以下顺序排列装订,以便审核。申请材料包括: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本人签字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专家推荐书原件(每位推荐人一份,至少两份,要求与申请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两名研究员或相当技术职称)(详见附件)。

3.《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详见附件)。

4.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

5.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本科、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7.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

8.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如专利等。

9.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10.《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报考攻读2018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详见附件),应届毕业生学院党(团)支部盖章,往届毕业生由人事或档案所在部门盖章。

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电子版材料(签字、盖章),并发送至中科院苏州医工所人事教育处。

(四)准考资格审核

1.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材料,由人事教育处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

2.我所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对考生的本科及硕士毕业学校、主干课成绩,在学期间的科研工作及成果,专家推荐意见等进行审核,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下者取消准考资格)。

3.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我所现有博士招生指标,及申请材料的成绩,一般按现有招生指标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准考名单,并在研究所网站主页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初审合格的考生须在我所规定的时间到所参加综合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含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包含外语能力考核及专业课考核,专业课考试科目由考生报考导师在下表“考试科目”内进行选择,经考生确认后将《笔试科目确认表》交人事教育处(详见附件)。

 

考试科目

外语

英语

专业课一

计算方法、数理统计、生物化学、生理学

专业课二

数字信号处理、计算机控制及应用、工程光学、细胞生物学、遗传学、有机化学

中科院苏州医工所博士研究生笔试科目

2.面试

按学科领域组成若干博士生申请考核面试评审小组,小组成员由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报考导师组成,每个评审小组不少于5人。每个评审小组设组长1名,负责本组面试的各个环节。

面试分为专业素质测试、综合面试等环节;各环节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低于60分者不得录取。

面试全程要求记录、存档。

1)专业素质测试

要求每位考生事先准备约20分钟的学术报告(以PPT形式),内容包括英文个人介绍;硕士期间的科研工作;个人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专长等;博士期间拟从事研究方向的相关文献综述、研究设想、研究方案。面试评审小组成员针对考生的学术报告提问,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创造力和潜力。为测试考生英文听、说等能力,部分问题提问将会以英文对话方式进行。

2)综合面试

主要考察考生掌握专业知识的深度、广度以及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思维、逻辑能力;应变反应能力;表达能力等。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及心理状况等方面。

(六)体检

1.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所统一组织的身体健康检查。

  2.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进行。

(七)录取

1.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2.对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有违法违纪记录、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综合考核最终成绩采用百分制,按综合考核总成绩排序后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审批。审批通过后,在我所主页公示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名单。

(八)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所不承担责任。

2.本公告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六、联系方式

中科院苏州医工所人事教育处

电话:0512-69588025

邮箱:maozq@sibet.ac.cn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科灵路88

邮编:215163

                          中科院苏州医工所人事教育处

                               20171123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