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为了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我所科学传播工作,决定在全所开展评选2016年度科学传播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本次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下而上,层层推荐,严格把关,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能够得到广大干部职工的普遍认可。
二、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所属各部门
2.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为本所各类传播平台投稿的人员
3.本次评选年限范围为2016年。
(二)表彰名额
先进集体1个;先进工作者3名。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基本条件:
1.领导重视,指派专人负责宣传工作,本部门有宣传平台。
2.所在部门能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向所综合处报送宣传稿件。
3.所在部门职工对本所开展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参与度高,有较强的新闻敏感性和宣传意识。
(二)先进工作者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新闻敏感性和宣传意识,工作责任心强,报送的新闻时效性较好。
2.所投稿件能反映其本职工作,投稿数量多,质量佳。
3.在评选年限内,至少有一篇报道被院网站或刊物录用。
四、组织工作与评选流程
(一)评先工作办公室设在所综合处,负责评先组织工作。
(二)评选流程为:部门推荐——撰写事迹材料(不超过1000字)——所属部门负责人签字——纸质版材料报送所综合处。
(三)综合处将对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进行评审,上所务会讨论确定名单。
五、表彰奖励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工作者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六、时间安排
请于2016年12月26日前将审批表报送所综合处。
联系人:肖心通
联系电话:69588013
中科院苏州医工所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