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进行2013年度国家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10-09

所属各部门: 

  根据中科院有关文件精神和《苏州医工所岗位管理实施办法》(苏医工发〔201321号)要求,结合本所实际情况,现决定进行2013年度国家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本次跨等级岗位与等级间岗位同时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聘岗位 

    (跨等级专业技术岗位 :

  国家专业技术四级岗位(正高级) 、国家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副高级) 、国家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中级) 

    (二)等级间专业技术岗位  

岗位名称  

国家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正高二级 

国家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正高三级 

国家专业技术五级岗位(副高一级 

国家专业技术六级岗位(副高二级 

国家专业技术八级岗位(中一级 

国家专业技术九级岗位(中二级 

    二、岗位申报条件  

    (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遵守中国科学院章程; 

  3. 具有良好的公民意识和职业道德; 

  4. 学风端正,科学态度严谨,爱岗敬业; 

  5.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 遵守本所的各项规章制度。 

    (任职条件  

  自然科学研究、工程技术系列各岗位基本任职条件见附件1 

  有职业准入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应包括准入要求。 

      () 其它条件 

  1. 申报研究员四级岗位的人员需参加拟竞聘研究员岗位学术交流,且考核结果为合格及其以上。 

  2.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要求: 

  1)具有硕士学位申请晋升副高级及以上岗位人员需取得A级证书,具有博士学位申请晋升正高级岗位人员需取得A级证书。 

  2)免试范围: 

  ①具有国外一年以上学习或工作经历的人员; 

  ②外语取得国家六级证书人员。 

    三、岗位评聘委员会的组成  

  岗位评聘委员会由所党政领导、有关专家、人事部门负责人及职代会(或工会)代表组成,一般不少于9人。其中,对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委员会中专家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二(),外单位专家原则上不少于三分之一() 

    四、申报与评聘程序  

    ()申报人填写岗位申请,依据岗位任职条件,申报人可以同时申报跨等级和等级间岗位。 

     ()申报人将填写的申请表打印纸版,并签署相关部门意见后由部门统一交人教处,并提供pdf电子版,文件以研究室+申请人姓名命名。 

     ()各部门第一负责人负责组织对本部门申报人员进行评议,并将申报人员按申请岗位职级分别排序上报人教处。 

    ()人教处组织对申报人员资格和任职条件进行审查。 

    ()所务会议对申报人员进行评议,向所岗位评聘委员会推荐高级岗位申报人员。 

    ()所岗位评聘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评议。获三分之二及以上应到委员赞成票者(破格申报人员应获四分之三及以上应到委员赞成票),推荐为拟聘人选。 

    ()所务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所务会议根据公示结果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发文聘任。  

    五、有关问题说明  

    ()当年退休人员,不可以申报跨等级专业技术岗位,但可以申报等级间专业技术岗位。  

    ()对于同时参与跨等级、等级间岗位部门排序的人员,若在跨等级岗位评聘中晋升,则自动除去在等级间岗位的排序,其他人员排序依次上移。  

    ()任职年限不满或学历不够,但成绩特别显著和贡献突出的人员,原则上可以破格申报跨等级岗位,但等级间岗位不能破格申报。  

    ()等级间岗位只能申报上一级岗位,不能跨级申报。  

    ()核定任职年限、工作业绩、学历及学位的截止时间为2013930日。  

    ()申请截止时间为2013102012:00,请各部门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所有上报材料按要求报送人教处,逾期不予受理。  

    ()本通知可在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申请表中填写的信息严禁涉密,若一定需要对含涉密内容的工作业绩加以说明,须另附标明密级的纸质附件材料。     

  联系人:许春      联系电话:69588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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