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33号),结合本所工作实际,现将2013年春节放假及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13年2月8日至2013年2月19日放假,共12天。2月20日(星期三)起上班。
所餐厅放假期间停止供餐。
二、相关要求
1.各部门在放假前要对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检查,重点是计算机、仪器设备、水、电、门窗,以及涉密资料等。
2.办公室和实验室要做到人走锁门,严禁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特别是现金、贵重物品等。
3.公寓住宿人员在离所前要全面检查宿舍安全情况,关闭电源、水龙头,锁好门窗,注意防火、防盗。
4.假期出行注意安全,防止发生交通事故和其他人身意外。
5.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综合管理处
201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