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深入推进ARP系统实施应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0-11-29

所属各部门:

自本所ARP系统试运行以来,公文与公共事务、项目、资产、财务、人事等各模块基本运行正常,促进了本所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为实现本所管理信息化奠定了基础。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对实施ARP重大意义的认识还有待提高、ARP系统的应用还有待进一步推进等等。为此,特对深入推进ARP系统实施应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全力推进

全所同志要从更高、更广泛的层面理解和思考ARP项目的重大意义,全力推进ARP项目的实施。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各模块负责人要发挥核心和关键用户的作用,带动周边的同志主动、积极地应用。

二、明确责任,积极应用

1.项目、资产、财务、人事等模块要按照系统要求及时录入、定期备份,做到数据真实、安全。模块所在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模块使用维护人为主要责任人,出现问题将追究责任人责任。

2.各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要积极应用ARP系统:

(1)拟稿人要熟悉公文(内部签批件)系统的使用方法,本着“谁发文谁负责”的原则,直到流程结束。文件因流转签批不及时而影响工作的,要追究拟稿人责任。

(2)向所领导请示工作、部门间协调事项、部门内落实工作时,如需形成文字时,必须使用ARP系统(涉密事项除外),纸质件将不再受理。

(3)使用会议室必须通过ARP预定,否则不予安排。

                          苏州医工所ARP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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