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安全工作组织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0-10-27

所属各部门:

为加强园区安全管理,有效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科研生产顺利进行,现就建立健全基层安全工作组织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以“谁主管、谁负责”为原则,确保重点,积极防范,保障安全。

二、组建基层安全工作组织

各部门要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兼)职安全员、建立义务消防队、明确房间安全责任人。

1.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3~5人组成,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内部治安、防火、保密、科保、技安、网络安全等工作。

2. 专(兼)职安全员:各部门要确定一位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熟悉本部门工作业务的人员,协助领导具体承担本部门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3. 义务消防队:各部门要建立群众性的义务消防队,做好日常防火安全检查,发生火灾及时扑救并报警。

4. 房间安全责任人:各部门使用的每个房间要指定一名安全责任人,每天检查本房间水、电、气、门、窗、空调、计算机、仪器设备等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发现重大隐患及时上报。

三、几点说明

1.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

2. 各部门要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兼)职安全员、建立义务消防队、明确房间安全责任人,并填写《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义务消防队》、《房间安全责任人》表格(见附表),于11月5日前上报所综合管理处。

3. 各部门安全员每月月底前及节假日前要组织自查一次本部门安全工作,并认真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见附表,可复印),建立安全工作档案。

4. 本通知及其附件可在所主页“通知公告”栏内下载。

联系人:祝祯伟 刘南下

电 话:69588013

                                     综合管理处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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