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中央编制委员会批复成立苏州生物医学工程技术研究所,筹建期的任务已经顺利完成,根据工作需要,所务会议研究决定,对研究和管理部门进行调整及招聘负责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 按需设岗、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按岗聘任。
(二) 组织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
二、招聘程序
1. 人选产生
个人申报、组织推荐、联名推荐(5人及其以上)。
2. 资格审查
人事教育处负责受理申请或推荐表,并进行资格审查。
3. 考核
(1) 由人事教育处负责组织考核组对竞聘人员进行考核,采取民主测评与考察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民主测评范围为竞聘人所在部门及应聘部门工作人员;
(2) 所务会议依据考核结果确定建议拟聘人员名单;
(3) 所党委会讨论建议拟聘人员名单,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4)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7天。
4. 聘任
对公示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所长聘任,聘期2年。
三、时间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14日17:00。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 竞聘者最多可申请同一岗位级别的两个岗位。
(二) 人事教育处对考核聘任程序、考核招聘结果负责答疑。
(三) 对考核聘任结果有异议者,可向所纪检监察部门提出书面意见,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核实处理。
(四) 竞聘人员在参加考核招聘的同时要确保日常工作的有序进行,对现有办公设备、文件及资料要妥善保管。
(五) 所有工作岗位变动人员在招聘考核结果公布之日起一周内完成文件、资料、物品的清理交接工作,到人事教育处办理相关调动手续,现有办公设备留原单位。
(六) 在工作未交接之前,原部门负责人应坚守岗位,确保本部门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七) 报名联系人:
人事教育处许春;电话:69588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