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常年法律咨询服务事务所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10-11


为满足研究所法律咨询服务需求,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一家律师事务所,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业务范围

中选律师事务所应指派固定律师团队,为研究所提供以下常年法律服务:

1.法律咨询与解答:研究所经营、管理及业务活动中遇到的各类法律问题,提供及时的法律咨询解答,并出具专业法律意见及解决方案。

2.法律文件审查与起草:研究所要求,草拟、审查、修改各类合同、协议、章程、声明、规章制度及其他法律文件。

3.决策法律支持:对研究所的重大经营管理决策事项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并提供法律风险评估及合法性审查意见,为科学决策提供法律依据。

4.法律知识培训:根据研究需要,为相关部门(如人事、采购、销售等)提供专项法律知识讲座或培训,提升员工法律素养与风险防范意识。

5.重大活动支持:参与研究所重大的经济合同谈判、投融资项目及其他重大经济活动,提供现场或幕后法律支持。

6.其他法律事务:协助办理研究所委托的其他相关法律事务。

二、报名资格要求

参与遴选的律师事务所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经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合法设立,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连续正常执业三年以上优先

2.拥有固定的执业场所及满足服务需求的专职律师团队,拟指派的服务团队负责人应具备五年以上执业经验,团队专业背景需与研究所的业务领域相匹配。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无因违法、违规执业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记录。

4.具有为事业单位、科研机构或大中型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成功经验和业绩优先

5.为避免利益冲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律师事务所,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遴选。参加遴选的律师事务所不得以挂靠、借用其他机构名义或资质等方式参与。

三、报名材料提交及接收时间

(一)提交材料清单

参与遴选的律师事务所需提交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常年法律咨询服务报名表》(见附件1);

2.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拟指派律师的《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详细简历;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及未受行政处罚的声明见附件2

5.近三年内类似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业绩证明(如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6.法律服务费用报价。

(二)材料接收信息

1.按照“提交材料清单”顺序形成一份PDF文件,以邮件形式提交至lvtt@sibet.ac.cnPDF文件名称和邮件主题格式:“事务所名称+参加遴选”。

2.报名材料接收截止日期为2025102017:00,逾期不予受理。

四、资格审核与评选

1.资格审核研究所将对所有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出符合研究所要求的律师事务所。审核结果将以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

2.评选方式:对于通过资格审核的律师事务所,研究所将组织评审会,根据其提交的报名材料,并可能结合现场陈述或洽谈,进行综合评分。

3.评选标准:评选将主要围绕律师事务所的规模与业绩、拟指派律师团队的资质与经验、法律服务方案的针对性及可行性、法律服务费用报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4.结果通知:最终评选结果确定后,研究所将向中选律师事务所发出《中选通知书》,未中选者将不再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参与本次遴选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各律师事务所自行承担。

2.所有提交的报名材料将不予退还。

3.研究所对本次遴选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4.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0512-69588888

中国科学院苏州生物医学工程技术研究所

党政办公室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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