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为做好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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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已发布,请各研究部室到网上查询,认真阅读指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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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上项目申请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须使用2014年新版本(以前版本均不接收),请于2014年1月15日后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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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申请人于2014年2月21日前将填写完整的申请书初稿纸质材料一份报送科研管理处,填写《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按所申请学部区分,详情见附件),最终确认签字后随申请书一并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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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申请人于2014年3月5日17点前将最终版申请书纸质一式两份和申请书电子版(版本号和纸质版本一致)提交至科研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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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外,其它所有类别项目均采用在线填写方式申报,未注册基金委ISIS系统用户的申请人请尽快到科研管理处办理。
提交申请时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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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申请书须用A4纸打(复)印,建议双面打印,但签字盖章页必须向外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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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基金项目实行限项规定。
1)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申请同类型科学基金项目。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专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自由申请类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委主任基金项目、科学部主任基金项目等。
3)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作为负责人只限获得1次资助。
4)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在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项目研究工作的前提下,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或者承担各类型项目数量不限;作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可以申请面上项目。
5)以下类型的项目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3项限制: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际(地区)交流项目、国际(地区)学术会议项目、局(室)委托任务及软课题研究项目、资助期限1年及以下的其他类型基金项目,以及项目指南中特殊说明不限项的项目等。
6)仪器类项目总数限1项: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以及科技部主管的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总数限1项;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的部门推荐项目获得资助后,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前不得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以外的其它类型项目。
特殊说明:
1)2012年度和2013年度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申请人(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2014年度不得申请面上项目。
2)处于评审阶段(自然科学基金委做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的申请,计入本限项申请规定范围之内。
3)申请人即使受聘于多个依托单位,通过不同依托单位申请和承担项目,其申请和承担项目数量仍然适用于本限项申请规定。
4)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晋升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后,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计入限项范围,作为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
5)现行项目管理办法中,有关申请项目数量的要求与本限项申请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关于申报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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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可靠。
基金委加大了申请项目形式审查的力度,对于申请者弄虚作假将严格依照管理办法处理,请各位申请者保障对研究基础和前期工作叙述的真实性。同时每位参加人员和负责人一定要本人签字。
2. 提高申请书撰写质量
各研究室应组织专家会按照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对申请项目进行认真审核,针对存在问题的申请书提出修改意见,并在规定期间内将纸质和电子的申请材料统一报送。
请各位申请者严格遵守各项申请规定和本所的申报要求,因不按时提交、超项申请或形式审查未通过等原因造成无效申请由申请人负责。
联系人:刘广兴、王邺
联系电话: 69588016/69588097 15962186675 18914017856
科研管理处
201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