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接院内通知,为了做好2013年度国家重大科学仪器研制和开发项目的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专项项目的申报采取主管部门(中科院)限项推荐的方式;
2. 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基金委《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立项实施方案(试行)》,科技部《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按要求做好项目组织策划;
3. 拟申报基金委的项目必须是面向科学研究且具有原创思想的仪器设备研制,项目经费需求在1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1000万以下可向基金委自由申报);
4. 拟申报科技部的项目除了有明显创新性、意义重大外,必须有产业化前景,且实验室装置研制阶段已经完成,通过项目的实施,解决产业化前期的关键技术问题。同时,鼓励以院属或所办企业作为项目的牵头单位组织申报,原则上以院外企业牵头的项目可通过地方或行业部门组织申报;
5. 请各部门认真组织策划并择优推荐,请并于2013年2月18日下午17点之前上报《国家重大科学院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实施方案》初稿(科技部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项目申请书》初稿(基金委项目),有关材料及格式(见附件)。正式申报材料将于2013年3月1日前通过ARP系统科研条件模块提交中科院计财局。
如有问题请随时联系。
附件:相关文件及申报书编制大纲
联系人:刘广兴 武晓东
电 话:69588016 / 69588003
Email : liugx@sibet.ac.cn
科研开发处
2013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