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为全面落实工会法赋予的职能,更好地调动我所职工参与工会工作的积极性,推动我所工会工作更加健康的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工会优秀个人(优秀个人包括优秀工会干部、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和工会工作支持者三类)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工会干部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识大体、顾大局,能围绕我所及本部门的科研中心开展工会工作。
2.热爱工会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经常组织职工开展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活动。
3.负责各分会具体工作,并受到部门职工一致好评和党政认可的工会干部。
4.提出有利于我所文化建设的可操作的合理化方案建议,并经所工会实践取得良好效果者优先。
5.代表研究所参加中科院、南京分院及地方上级工会举办的各类活动、比赛,并取得良好反响或成绩者优先。
(二)工会工作积极分子条件
1.关心、热爱工会工作,积极参加所工会和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
2.主动承担工会工作任务,热心为全所职工服务。
3.提出有利于我所文化建设的可操作的合理化方案建议,并经所工会实践取得良好效果者优先。
4.代表研究所参加中科院、南京分院及地方上级工会举办的各类活动、比赛,并取得良好反响或成绩者优先。
(三)工会工作支持者条件
积极支持我所工会各项工作开展的各部门第一负责人。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工会工作支持者评选范围:各部门第一负责人。
2.优秀工会干部评选范围:2015年分会改选前的分会委员
3.工会工作积极分子评选范围:所工会会员,其中所工会委员可作为普通会员通过其所在工会分会参加评选。
4.本次评选年限范围为2015年度。
(二)表彰名额
优秀工会干部5名;工会工作积极分子20名;工会工作支持者若干名。
三、组织工作及评选流程
(一)组织工作
所工会负责此次工会优秀个人评选的组织工作。
(二)评选程序
各分会自荐/推荐——填写评优登记表(不超过1000字)——分会主席签字——党支部书记签字——纸质及电子版材料一并报送所工会——经所工会评审后确定工会优秀个人。
四、表彰及奖励
对评选出的工会优秀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并颁发证书,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五、时间安排
2015年12月24日17:00前将材料报送至所工会,逾期视为放弃。
联 系人:赵鹏
联系电话:0512-69588012
联系邮箱:zhaopeng@sibet.ac.cn
所工会
201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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