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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共苏州医工所总支委员会下属支部调整及酝酿改选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3-06 【字号:

关于中共苏州医工所总支委员会下属支部调整及酝酿改选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适应本所机构设置需要,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经所党总支研究,决定调整并改选苏州医工所下属各党支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党支部调整

1、综合管理处—人事教育处联合党支部:由原综合管理处、人事教育处党支部合署设立

2、科研开发处—资产财务处党支部:由原科研开发处、计划财务处—科研条件处联合党支部合署设立

3、医学检验制品室党支部:原光谱室—试剂室党支部

4、医用光学室党支部:原激光室党支部

5、医学影像技术室党支部:原医学影像技术室党支部

6、医学电子技术室党支部:新设立党支部

7、医用精密机械室党支部:原医用精密机械室党支部

8、医用微纳技术室党支部:原医用微纳技术室党支部

9、半导体光电子技术室党支部:原半导体光电子技术室党支部

10、研究生党支部:原研究生党支部

二、党支部委员候选人条件

(一)有一定的党务工作经验,党性强、业务精、管理能力好、群众基础好。

(二)原则上,党支部书记由行政领导中的党员兼任。

三、支书及支部委员产生办法

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的候选人名单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后产生,也可以召开党支部大会进行预选,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出候选人。

支部书记(包括副书记)、支部委员人选确定后,需向党总支提交书面报告(格式见附件1),由党总支呈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

各部门的党员行政负责人负责组织酝酿选举工作。联合党支部及无党员行政领导的部门党支部,由党总支指派负责人。

四、时间安排

请于3月13日前完成酝酿选举工作,并上报书面报告。

联系人:赵鹏  电话:69588012   15006200201

 

 

 

 

                      中共苏州医工所总支委员会

                        2013年3月6日

附件
附件一 结果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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